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的平稳有序运行,现将开学初相关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新生9月15日报到,老生9月16—17日报到。各分院要根据学生的缴费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学生的实时报到、注册工作,并于9月22日前完成学生报到注册统计。对于未及时报到注册的学生,请各分院尽快联系学生前来办理,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按退学处理。
1.转专业学生。请分院在9月16日前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处理和选课指导工作。转专业学生开学到转入分院进行报到注册。
2.做好休学期满学生处置工作。请各分院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等相关手续。
3.做好各类转学、退学、休学学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分院及时通知上述学生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1.学生补考安排在开学第一周(9月18日——24日)内进行,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已经公布在学院通知公告和教务处网站中,请各分院督促学生及时上网查看,并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2.请各分院做好补考监考教师的告知工作,提醒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准时到达考务办参加考务会议,按时到场监考。
3.请分院教学秘书或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结束3日内及时录入考试成绩。课程的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一律按60分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及格记载),60分以下的据实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不及格记载),补考不计平时成绩。
1.任课教师可在9月17日前到所在部门领取课表、记分册、授课计划和教材。
2.请任课教师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对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撰写教案,填写授课计划。授课计划经开课分院审核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周交开课分院保存并告知学生。请各分院做好教师授课计划审核、归档工作。
3.各分院提醒任课教师提前熟悉上课地点,机房等上课教师做好相关教学软件的安装工作。要求任课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各项上课准备工作。
4.各分院提醒任课教师授课时带上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材、教案或讲稿以及记分册等五大件。
1.教材发放:9月13日发放2015级、2016级学生教材,9月16日上午发放2014级学生教材,9月16日下午发放2017级新生教材。领取地点:教学楼3-109。
2.教材退换:因学籍异动、课程层次调整、预修课程退选等原因需要教材退换的,学生不得在书上有任何字迹和污损,否者影响教材退换。
3.退换地点:教学楼4-104;退换时间:2014、15、16级,9月17日上午8:30—11:30;2017级,9月24日8:30—11:30;
1.需要本学期进行课程重修、补修的学生在9月10日——9月14日登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或报名。经分院和教务处落实安排,审核后公布选课结果后即可到相应班级上课。逾期不予报名(2014级本学期补考课程除外)。请各分院及时督促学生按时选课,并认真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工作。
2.结业学生重修选课同步进行。结业学生重修课程缴费按如下方式处理:学生所在分院初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结业学生课程修读报名表》——报教务处审核——学生凭此表到计划财务处缴费——在缴费完成后,此表交教务处和学生所在分院各一份存档。
3.本学期跟班重修学生请根据选课情况在第一周开始上课;组班重修课程将在第二周开始上课。本学期开始不再安排个别辅导形式的课程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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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级机械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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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各分院在开课前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查阅课程安排,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本学期的实验、实践教学计划表各分院在开学第一周完成填写并报教务处。
2.为保持教学秩序稳定,严格控制教师停调课申请,停调课必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后并经各分院教学院长或院长签字。开学2周内的停调课还需报教务处审批。
3.在开学期间要安排分院领导、管理人员等进行值班和检查,提前到岗,及时处理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