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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点、领取和发放2017届毕业生证书的通知

2017年06月12日 00:00  点击:[]

各系:现将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证书清点、领取和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证书发放不出意外,各系(学院)须指派专人负责毕业(学位)证书的清点、领取和发放工作。

二、清点和领取证书安排

时间

地点

系(学院)

6月13日下午1:30

图书馆703(东)

经济管理系

6月13日下午2:00

外国语系、人文系、医药与健康系

6月13日下午2:30

机械与电子系、服装与艺术设计系

6月13日下午2:45

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医学院

各系(学院)在6月13日下午完成证书清点工作,完成后,将证书带回,由专人保管。

三、发放证书

各系(学院)必须妥善保管证书,并于6月14日上午,按照系(学院)规定当面发放给学生,并要求学生签收。

四、其他要求

1.截止6月12日下午5:00,教务处统计未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名单,13日下午不发放该部分学生证书。

2.若学生于13日完成离校手续办理,可凭离校手续和缴费发票于14日16:00前至教务处教务科(图书馆735)领取证书。

3.15日后,教务处将及时统计已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名单,并将该部分学生证书按系整理,各系(学院)安排专人前来教务处领取并负责发放给学生。

4.若有毕业生参加本学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请各系暂时保管该批学生证书,并于考试结束后发放给学生

5.请各系务必严肃认真对待毕业生证书清点、领取和发放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教务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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