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绍学院元培〔2017〕53号)中规定,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决定设立“创新学分”。创新学分认定每学期组织一次。经学生个人申请、各系审查、教务处审核,现将学生申请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
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教务科反馈。联系电话:88345053。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7年创新学分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7-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