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创新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学院起草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讨论,并于4月21日16:00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教务处,联系人:吴菁,电话:88345053,电子邮箱:247058647@qq.com。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教务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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