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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并落实2017-2018学年01学期老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7年04月28日 00:00  点击:[]

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01学期老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至5月15日(第13周周一)结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一、教学任务下达准备工作

教学任务落实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包括实验课、公共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务落实。各系(部)须在5 月4日前完成教学任务下达的准备工作,并把完成情况报至教务处。

(一)时间安排

5月4日前完成系统内所有教学计划课程信息检查。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培养方案审核教务系统中教学计划栏的课程信息,确保其准确性。主要包括:①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所属系部、开课学期等;②学生所属专业方向、班级等。

2.各系(部)要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若需调整的,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同时提交申请表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各系(部)同期做好专业分方向工作,并将相关信息维护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每个专业方向人数应大于15人。

4.各系做好专业任选课的学生选课工作,并将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

二、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关系学院整个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各系(部)、基层教学组织及相关部门、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教务任务落实完毕后,不得随意调整。

(一) 时间安排

1.5月4日教务处负责将教学计划任务下达到各系(部);

2.5月4日—5月15日前各开课系(部)完成教学任务的落实和教材征订工作;

3.5月8日前将教学进度表(附件1)经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

4.5月8日前将课程停开上报表和选课课程上报表经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5.5月15日前各系(部)完成系统内信息的录入,并将落实情况表和征订汇总表经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

(二) 公共选修课安排

2017-2018学年01学期公共选修课仍采用模块课程和一般课程的方式开课(见附件2),鼓励各系部新增公共选修课模块,新增的课程请于5月5日之前报教务处审核;各系(部)教学秘书通知本系部下学期开课的任课老师(秋季开课的课程),务必于5月15日之前进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时请老师务必仔细阅读《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附件3),严格按要求操作。

(三)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要求:

(1)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原则上不允许上课,确有需要聘请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授课的,应按照学院有关主辅讲制有关规定,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附件4)

(2)行政人员兼课须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行政人员兼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经人事科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其所授课程必须符合其本人学科背景;

(3)外聘教师须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外聘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执行,其所授课程必须符合其本人学科背景。

2.落实要求:

(1)教务处负责将2017-2018学年01学期的教学任务下达到各系(部),各系(部)负责将教学任务落实到教师,并负责做好相关的教材征订工作。

(2)各系(部)在落实过程中应考虑各类课程的不同性质进行合理教学组班,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既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又要兼顾办学效益。

(3)各系(部)将落实情况表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全部任务——按教学班——已落实任务输出),导出的任务书在“教师姓名”后面加两列“教师性质”和“学科背景”进行填写,任务书需经系(部)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各系(部)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公共课教学任务由教务处负责排课,专业课教学任务由各系(部)负责排课。

1.2017-2018学年01学期教学进度表

2.2017-2018学年01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课程一览表

3.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

4.非主讲教师主讲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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