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院):为顺利开展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请各系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各系成立毕业、学位评审组,全面负责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的审核工作。
2.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1)毕业审核:从德育、体育、智育三个方面进行审核,最终给出毕业、结业、肄业结论。
(2)学位审核:5月27日前学生个人填报《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和《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系(学院)从德育、成绩方面逐个审核,给出毕业、结业、肄业、授予学位和不授予学位名单。
3.毕业班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毕业、结业、肄业。尚有30以下学分未获得的学生可以选择结业,尚有30(含)以上学分且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作肄业处理。
4.具体时间安排:
(1)5月27日前上交《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统计表》(见附件3)的电子稿;
(2)6月2日前上交《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统计表》、《2017届毕业生毕业、结业、肄业、学位人数统计表》(见附件4)和《学生结业(肄业)一览表》(见附件5)的纸质稿。
5.各系开展本项工作前必须确保教务管理系统内成绩的完整和准确。
附件:1.2017届毕业生毕业申请表
2.2017届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3.2017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统计表
4.2017届毕业生毕业、结业、肄业、学位人数统计表
5.学生结业(肄业)一览表
6.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未核对名单
7.2017届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8.学位审核相关文件
教 务 处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