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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02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09日 00:00  点击:[]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生的学业管理,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的实施办法》,为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增强学习主动性,现开展2016~2017学年02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的范围

1.13级、14级、15级学生一学期(毕业当学期除外)内所修课程取得的学分数不足10学分的,给予预警;

2.13级、14级、15级学生连续两学期所得学分(包括补考、重修所得学分)累计低于20学分且低于该两学期总学分的1/2,或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已重修合格课程除外),累计学分达30学分及以上,给予编入下一年级。

3.16级学生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已重修合格的课程除外)的学分累计达10学分及以上、25学分以下的,给予预警;不及格学分累计达25学分及以上、35学分以下的,给予退学预警;35学分以上,给予退学。

二、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各系筛查学业预警学生名单,核查学生个人学业修读情况,告知学生(学生签字确认),材料汇总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发文;

3.各系对学业预警学生下达《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业预警(学籍异动)处理决定送达回证》,根据警示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工作,并加强学业指导和沟通工作;

4.各系务必向学生家长寄发《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成绩单、《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材料,以便家长及时知晓该生的学习状况,从而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加强单位内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业指导工作,确保学业预警工作的顺利完成。

2.各系对13级、14级、15级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合格(已重修合格课程除外)学生进行学分统计,并专门召开会议组织不合格学分≥20学分、<30学分的学生学习《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会议签到表和会议记录由各系保存。

3.各系要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建立学生学业预警库,对学习困难学生开展学业帮扶,督促学生及时重修,指导学生进行合理选课,在学期中重点关注学业预警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以免出现新的重修课程。

4.各系学业预警情况于3月15日前反馈到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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