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要求,加强课程考核过程管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要求各系(部)做好2016-2017学年02学期开课课程的考核方式上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课程本身特点、性质,实施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方式。采用多样化方式,加强过程性考核,强化学生课外学习,增加论文、项目实训、作业、课堂实训、作品、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实践教学、社会调查、课堂表现及参考阅读等在成绩评定中的比重,提高专业基本能力与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可选择闭卷、开卷、实践操作、答辩、口试、读书报告、文献综述、项目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等不同形式,或采用上述方法的部分组合。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考核方式,都应严格制定考核标准,考核评价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公正地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和掌握程度作出评价,做好成绩评定的记录,保留实证材料。
3.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相比有调整的,需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教学大纲调整申请表》,并经系部审核同意后备案存档。
4.要求各系部基层教学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议,做好本部门课程考核方式审查工作,明确课程考核的具体要求。
5.各系(部)请于3月10日前将填报的《2016-2017学年02学期课程考核方式上报表》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