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电子商务专业是我院2013年开始招生的新专业,今年将接受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请做好迎评准备。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87)学位字016号]和《浙江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评估阶段
1.系自查阶段(2月20日—3月8日)
(1)3月8日前,请经济管理系将《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及《自评报告》(文字材料各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刘老师,并发送电子文本到:844783911@qq.com。
(2)同时请完成汇报的PPT制作工作。汇报要结合《自评报告》等要求,并突出要点。
(3)完成教学档案的备查工作。
2.学院自评阶段
教务处将于3月中旬进行学院自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doc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doc
教务处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