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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休学期满学生处理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09日 00:00  点击:[]

各系: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或续休学手续。”、“学生复学一般应于休学期满的当学期开学前提出申请,由所在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核准,方可复学。”务请各系核查以下休学期满学生(名单见附件1),并通知其于下学期开学初到学院办理相关复学手续。休学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各系核查上报,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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