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在结业后至学习年限内的每学期初申请返校参加课程重修,达到毕业要求者换发毕业证书。王天玉等14位同学通过课程重修,已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所有学分,经本人申请,所在系审核,教务处初审,现予以公示。学生名单将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公示期:2017年1月12日——1月14日,如有异议,请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教务处反馈。联系电话:88345053
附件:《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名单》
教务处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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