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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程成绩录入的温馨提醒

2017年02月18日 00:00  点击:[]

各系、各相关教师:为保证重修补报、学籍异动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任课教师在31日(周16:00将补缓考、假期实践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系统成绩录入将于2月20日8:00开放。

2016级学生课程成绩记载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6]108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

1.课程的正考成绩和重修考核成绩均按实际考核成绩记载;

2.课程的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一律按60分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及格记载),60分以下的据实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不及格记载),补考不计平时成绩;

3.缓考课程的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记载;

4.考核作弊的课程成绩无效,记为“0”分并加以注明;

5.旷考的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加以注明;

6.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加以注明;

7.首次修读的免听课程的考核成绩,达到75分(中)及以上,按实际成绩记载;低于75分(中)以下的,记为不及格。

望相关教师相互告知。

教务处

2017-2-18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02学期开学初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5级学生《大学英语Ⅳ》分层教学课程学生课表及退改选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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