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相关教师:为保证重修补报、学籍异动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任课教师在3月1日(周三)16:00前将补缓考、假期实践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系统成绩录入将于2月20日8:00开放。
2016级学生课程成绩记载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6]108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
1.课程的正考成绩和重修考核成绩均按实际考核成绩记载;
2.课程的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一律按60分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及格记载),60分以下的据实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不及格记载),补考不计平时成绩;
3.缓考课程的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记载;
4.考核作弊的课程成绩无效,记为“0”分并加以注明;
5.旷考的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加以注明;
6.取消考核资格的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加以注明;
7.首次修读的免听课程的考核成绩,达到75分(中)及以上,按实际成绩记载;低于75分(中)以下的,记为不及格。
望相关教师相互告知。
教务处
201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