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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情况通报(一)

2017年01月07日 00:00  点击:[]

1月7日,本学期期末考试周的第一天。吕慧萍副院长、朱志勇总督导、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以及系部领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院各教学楼考试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巡视。

从巡考反馈结果看,各教学单位都能按照学院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好考试工作,监考教师能提早半小时以上到达考务办公室参加考务工作会议,领取试卷,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各系巡考人员都全程对其所负责的考场进行巡查;各系考务办公室召开了考务工作会议,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监考教师能遵循《教师监考守则》,按照《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但巡查中也发现了以下问题,现予以通报:

1.《高等数学》考试中,教学楼6-308考场的张鸣春老师监考迟到,之前由巡考人员临时替代;

2.部分考场的板书内容过于简单,没有书写“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进去考场,代考开除学籍”等考试信息;个别监考教师未按要求宣读考场规则。

3.存在个别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玩手机的现象。

4.上午教学楼2、3号在巡考中未见流动监考教师,下午的考试中外国语系巡考领导不在岗。

5.机械与电子系巡考领导没有按要求召开考前考务会议。

6. 个别考场对考生的证件检查不够严格,要求严格执行学生凭有效证件(期末考试为学生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7.在今天考试中,共发生7起学生考试违规舞弊事件。

8.上午教学楼6号楼有2间教室没有电,经维修后正常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各系在后续的考试工作中做好以下几点:

1.各系巡考领导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议,明确监考教师、流动监考教师、考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促使其做好相关工作。

2.认真落实流动监考工作要求,流动监考教师应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参加考务会议。考务人员应明确告之监考教师与之相关的流动监考人员及工作范围。

3.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试纪律,杜绝学生考试作弊事件的发生。未按时到达考务办公室的考试相关工作人员,在监考过程中玩手机的监考教师将在期末考试情况通报中进行通报。

4.各系应在考务材料中放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监考工作规程》、《考场规则》等材料,选修课程应提供具体的学生名单,必修课程提供学生考试证。

5.各系及相关部门加强考试氛围营造,加强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考试诚信教育工作,重申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加强学生对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等相关文件的学习。

各系(部)应根据《关于加强2016-2017学年0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学院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对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强化监考教师、巡考人员的职责意识,提醒监考教师和考生严守考场纪律,加大巡考力度;各系巡考领导应全程在岗,负责本部门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检查指导考试工作。希望全体人员能认真履责,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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