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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立项的省级教改、课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年10月24日 00:00  点击:[]

各系(部)、相关项目组: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对我院2016年立项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进行中期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检查内容:各课题组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详细说明课题的计划完成情况、比较突出的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

2.材料上交时间及要求:11月20日之前将《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及支撑材料(一式1份、汇总装订)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图书馆703),《阶段性检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稿同时发送至875411109@qq.com。

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6年立项的市、院级教改、市级课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届学生毕业资格初步排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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