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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30日 00:00  点击:[]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发布的《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 [2017] 72号)文件,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

二、立项内容

申报者依据院课改项目指南确立研究项目,项目名称自行设计:

1.“线上线下”课程教学改革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网上课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者可以利用“中国大学MOOC”、“摩课书院”、“蓝墨云”等网络平台,或者自有课程教学网络平台,通过学生网上学习视频、讨论、作业等教学环节,开展线上教学;以重难点讲授、知识能力拓展、主题讨论等方式开展课堂(线下)教学,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改变传统的教学生态。

2.“分层分类”课程教学改革

探讨在现代班级制教学中如何实现“因材施教”,以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要求的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者要深入研究学生特点、学习基础和学习需要,提出科学稳定的分层分类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分层分类的依据,可行性、合理性、稳定性分析,教学要求与考核方法等。要继续推进和不断完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平台课程的显性分层分类教学改革,更要开展通过学生作业,课外学习内容、课程考核,实验项目选做等方式的隐性分层分类教学,实行差异化教学,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3.“理实一体”课程教学改革

基于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反复交替进行,力求“理中有实、实中有理”,以突出学生专业能力培养为宗旨的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者要以理论课和实验(实训、实习)课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为目标,积极探索适用于本科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理实一体”课型,以克服讲理论不讲实践(实验实训、实习)、讲实践(实验实训、实习)不讲理论的现象,提高各类课程在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中的效率。

4.“自主学习”课程教学改革

以充分发挥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为宗旨的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者要充分认识到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对大学生的极端重要性,在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中选取部分章节作为自主学习课程内容,并将其纳入课程考核范围。要从教师指导、课程内容设定、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积极探索,明确教师的职责,明确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创立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

同时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突出面向课堂、突出授课模式改革以及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

三、项目申报说明

市级课改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本次项目申报中我院推荐名额共12项。

四、材料提交要求

1. 请各分院认真做好申报动员工作,请项目申报人仔细研读申报通知,打磨项目方案,填写高质量的申报书。

2.项目组申报材料由所在部门根据申报基本条件负责初审和汇总,填写相应项目《汇总表》连同申报书(纸质一式一份)以分院为单位提交教务处。电子稿发875411109@qq.com。项目截止时间为11月3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如有未尽事宜,欢迎致电教务处孟老师咨询,电话:758633。

教务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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