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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课程教学工作量当量课时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19日 00:00  点击:[]

各分院:

教务处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绍学院元培[2008]128号文件,结合各分院校对的《2017年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基础用表》相关信息,已对每门课程进行了当量课时计算,制成《2017年课程教学工作量当量课时统计明细表》,现将后续当量课时核对工作布置如下:

1.各分院组织分院所属课程(即按开课分院进行筛选)任课教师核对本人课程当量工作量(特别注意“教师性质”是否有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稿由分院自留。如核对过程中有异议的,由分院反馈教务处复审,通过后再行修改。

2.确认无误后,各分院于1月24日(周三)前将本分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当量课时统计明细表电子稿交教务处。同时纸质稿由分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分院盖章后上交。

3.具体工作联络人:教务处教务科颉婷,联系电话88345053。

附件:《2017年课程教学工作量当量课时统计明细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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