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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分院期末交叉监考安排的通知

2018年01月08日 00:00  点击:[]

各分院: 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管理,严肃监考工作纪律,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0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2017-2018学年01学期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全院监考教师交叉监考任务(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要求如下:

1.各分院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考务办公室,按时按要求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考试安排一经排定,监考教师、流动监考教师等不得擅自调整,若有特殊情况,需经相关分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3.交叉分院做好监考教师任务安排工作以及系统录入工作,由教师所在分院进行监考任务安排和通知,并提醒监考教师进教务系统查看相关监考任务;

4.各分院在落实监考教师时须做好监考教师资质审查工作,要求监考教师为专任教师;

5.各分院在1月9日(周二)前将《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17-2018学年0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总表》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各分院应严格按照通知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2017-2018学年01学期交叉监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5日

上一条:关于加强2017-2018学年01学期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下半年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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