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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25日 09:41  点击:[]

各分院、课程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精神,按照“学校先建设、线上先应用,后评价认定”的课程建设方式,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建设课程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要求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函[2017]1号)文件中已申报建设的课程(具体课程目录详见附件1),具体立项要求请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执行。

学院作为立项课程的管理责任主体,将在立项课程申报审核中把好课程的意识形态关,对符合要求的课程,推荐参加立项评审。

二、立项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请

课程负责人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进入“立项申报”栏目,进行课程数据信息核实确认,提交立项申请。学院将在“申报审核”栏目中审核各课程的立项申请,以完成网上立项申报。

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信息报送

需变更课程负责人信息的,由变更后的课程负责人填报《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表》(附件2),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送至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备案。报送时间截止到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将对申报立项课程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填写《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并报送纸质版至浙江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备案。

(三)立项与公布

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立项评审,向省教育厅提出“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立项建设课程”建议名单,并经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网站“www.zjooc.org.cn”公示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第二批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33

 

附件1: 第二批已申报建设课程目录

附件2: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表

附件3: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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