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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并落实2018-2019学年01学期公选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8年05月09日 09:42  点击:[]

各分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01学期公选课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至523日(第12周周三)结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公选课任务落实安排

2018-2019学年01学期公选课仍采用模块课程和一般课程的方式开课(附件1),鼓励各分院新增公选课模块。

1.新增的课程请于514日之前报教务处审核;

2.公选课任务落实表于516日之前经分院院长(或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不开课程请说明原因);

3.经教务处审核后的开课课程由各分院教学秘书通知相关的任课老师(秋季课程),于523日之前完成系统申请,申请时请老师务必仔细阅读《公选课网上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附件2),并严格按要求操作。

.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要求:

(1)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行政人员兼课须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行政人员兼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其所授课程必须符合其本人学科背景;

(3)外聘教师须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外聘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执行,其所授课程必须符合其本人学科背景。

2.落实要求:

教务处负责将2018-2019学年01学期的公选课教学任务下达到各分院,各分院负责将教学任务落实到教师,教师负责系统申请,教务处负责排课。

.其它

网络课程暂末订,确认后再下发教学任务。

 

相关附件:

附件1:2018-2019学年01学期公选课开设课程一览表.xls 

附件2:公选课网上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doc

 

 

教务处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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