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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02学期补缓考课程、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0日 16:43  点击:[]

各分院、任课老师:

2017-2018学年02学期课程补缓考工作将于910日全面开始,现将成绩录入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实践课程成绩和补缓考成绩请于919下午16:30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7〕113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可按百分制记分,也可按五级制记分,五级制的成绩应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请各任课老师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如实并准确的填写学生总评成绩。

2.课程的补考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一律按60分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及格记载),60分以下的据实记载(五级制记分的按不及格记载),补考不计平时成绩;缓考课程的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记载。

3.任课教师在登录成绩时,若发生考生与记分册名单不符的,请及时联系各分院综合办公室,查明缘由后,再登录相应成绩。

4.特殊情况的学生,如缺考、休学、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请在总评成绩输入0”,并在备注中选择相应类型。

5.请各分院做好成绩录入核查工作,于920日上午10点前将成绩录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质量管理科。

学生成绩学生学习状况的集中反映,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请各分院、教师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上述要求做好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02学期补缓考课程、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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