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营造严肃认真、公平竞争的考试氛围,积极打造 “最严期末”。现就关于2017-2018学年02学期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如下,望各分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考试工作纪律要求,营造考试氛围
1.组织教职工员认真学习《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监考工作规程》、《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考场规则》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员工有关监考、考务等各项工作的纪律要求。
2.加强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各分院要求加强考试氛围营造,组织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重申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做到认真复习、诚信迎考。
二、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分院应成立由教学院长、副书记、综合办主任等人员组成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本部门各项考试工作。
1.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检查指导考试的全面工作;
(2)在每场考试前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议,明确监考教师、考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促使其做好相关工作;
(3)做好考试时的巡考工作;
(4)及时解决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5)及时传达学院关于考试工作各项工作要求,并检查落实。
2. 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1)检查考场准备工作及考试组织情况;
(2)检查试卷安全、保管和交接情况;
(3)检查考场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4)检查考场考风考纪执行情况、考生违纪作弊处理情况;
(5)监督、检查试卷回收、清点、交接、保管情况。
三、设立考务办公室
各分院应设立考务办公室,按要求完成期末考试各项考务工作。考务办公室考务人员可由教学秘书、辅导员等教职工组成。
考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课程考试安排工作,试卷送印和领取等工作,确保考生人数等基本数据准确无误;
(2)严格遵循保密原则,确保试卷存放期间的安全;
(3)由教师所在分院做好监考教师通知工作,由学生所在分院通知巡考人员以及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通知工作;
(4)做好学生课程考试的通知工作,提醒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
(5)做好每场考试前的考生名单、监考教师监考工作规程、笔、试卷袋等考务用品放置的准备工作;
(6)做好考试当天监考教师试卷领用、考试工作人员签到等工作;
(7)做好试卷排序检查、数量清点和交接工作。试卷交接有签字登记、做到有据可查。
四、监考教师要求
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考试纪律。每次监考须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参加考务会议,领取考务用品和试卷等相关材料,并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监考工作规程》(附件1)要求履行监考职责。课程考试安排一经排定,监考教师的安排未经分院、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调整。
五、其他要求
1.各分院在落实监考教师时须做好监考教师资质审查工作,要求监考教师为专任教师,可适当请行政兼课人员承担监考工作。
2.做好《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Ⅳ》、《高等数学Ⅱ》分层分类课程考试组织工作,因为该课程是全院学生打通组班教学,因此上述两门课程分别由开课分院语言文学分院和公共基础教育分院组织考务工作。分层分类课程考试涉及学生多、工作量大,望各分院能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3.考试工作中相关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如考务证、巡考证、监考证等,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
4.做好学生课程考试缓考的申请工作。学生申请缓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并执行,要求在考前3天办理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望各分院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重视每一场考试前的考务会议,加强巡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要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以教风带考风,以考风促学风,打造学院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期末考试环境。
附:各分院考务办公室一览表
2017-2018学年02学期考务办公室一览表 |
分 院 |
考务办公室 |
经济管理分院 |
教学楼1-407 |
语言文学分院 |
教学楼4-409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
教学楼6-301 |
医药与健康分院 |
教学楼10-115 |
建筑工程分院 |
教学楼10-201 |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
教学楼6-211 |
公共基础教育分院 |
教学楼1-301 |
马克思主义分院 |
教学楼1-301 |
附件:
关于加强2017-2018学年02学期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