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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2日 08:08  点击:[]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确保课程顺利开展,现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填报实践教学计划

(一)填报范围

2021年春季学期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二)填报程序及要求

1.教务处提供《2021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清单》,见附件1

2.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清单,填写《2021年春季学期实践计划安排表》,见附件2

3.分院负责对教师填报的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进行汇总、审核,确保填报无遗漏课程、教学环节无冲突。

4.请各分院于开学2周内将安排表(纸质、电子各一份)交教务处吕跃军老师处,图书馆705,联系电话88345810

二、开展实践教学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意见》绍学院元培﹝202054号文件(见附件3),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教学计划填报后,各分院必须严格按照既定安排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授课,如有变动,必须提前2周做好相关报备工作。

2.做好实践工作安全管理。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实践安全教育工作,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在实践前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与实践单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实时追踪学生实践教学状况,及时排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实践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3.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各专业学生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活动(除毕业设计(论文))从2020 年秋季学期开始需通过“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http://www.xybsyw.com)实施全过程管理。

4.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必须通过 OA 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做好外出实践的审批,同时制订完整的实施计划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备案。

5. 对于申请分散性实践的学生,需在实习开始前 2 周,填写《学生分散性实习(设计)申请表》(见附件4),经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分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且签订《学生分散性实践安全协议》(见附件5)后方可进行。

 

 

教务处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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