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为加强实验(实训)、实践教学管理,保障实验(实训)、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请各分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分批次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和《分批次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安排表》。
现将“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安排”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除毕业设计(论文)外,根据实践场地分为校内和校外;根据指导性质分为集中、半集中、分散。
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安排(排课)主要是通过填报《分批次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安排表》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开课分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践环节课程信息汇总表》,包含开课分院、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周学时、计划周次、选课课号、选课学生数、教师姓名,指导类型、是否停课等信息。
第二步:教师填报。课程指导教师根据《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践环节课程信息汇总表》,按照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填报《分批次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安排表》,明确每批次具体开展的对象、实践项目、时间、地点、指导教师等信息。
第三步:分院汇总审核。开课分院根据《实践环节分批次教学计划安排表》进一步完善《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践环节课程信息汇总表》,避免实践教学环节与其他教学活动冲突。
注:集中性教学实践: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实践地点、专任教师全程随队指导的实践活动;半集中性教学实践: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实践地点,专任教师带队的实践活动;分散性实习:指学生在自选的实践地点进行的实践活动。
二、实验(实训)课程
实验(实训)课程是指除理论课、实践课以外需在实验室进行的课程(在培养方案课程进度设置表中以实践学时表述)。
其中实训类课程包括大学英语视听说、多媒体技术及应用、办公自动化、VB语言程序设计基础等公共类实训课程,公共体育等体育类实训课程及专业实训课程。该部分课程已经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了具体的排课(课表已经准确),无需填报《分批次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除实训课程以外的实验课程都需要分批次填报《分批次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开课分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教学课程信息汇总表》,包含开课分院、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分、周学时、计划周次、选课课号、选课学生数、教师姓名,上机学时、实验学时、排课方式(排课方式分为纯系统排课、纸质辅助排课两类)等信息。
第二步:教师填报。课程指导教师根据《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教学课程信息汇总表》,按照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填报《分批次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明确每批次具体开展的对象、实验项目、时间、地点、指导教师等信息。
第三步:分院汇总审核。开课分院根据《分批次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进一步完善《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课程信息汇总表》,避免实验教学环节与其他教学活动冲突。
三、审核报备
开课分院需在开学前完成实践、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安排审核工作,重点检查与其他教学环节是否冲突,并及时做好调整和汇总工作。在开学两周内,开课分院将教师填报的《分批次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和《分批次实践环节教学计划安排表》以及分院汇总的《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验(实训)课程信息汇总表》和《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实践环节课程信息汇总表》纸质稿、电子稿报教务处(纸质稿需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分院盖章,填报要求见表内填报说明)。电子文档发邮箱:133604848@QQ.com,联系人:张森均,联系电话:8834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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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