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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17日 10:29  点击:[]

各分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绍学院元培〔2017〕53号)中规定,本学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启动,现将本次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范围:

在校期间参加大学生科技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自主创业、文体比赛、资格考试等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及获取的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2.认定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绍学院元培〔2017〕53号)(附件1

3.工作流程:

1)学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表》(详见附件2)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到各分院;

2)各分院初审并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24前将审核好的《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表》纸质稿、电子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认定创新学分。

4.学分使用:

1)获得3学分及以上的创新学分,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可作为学位授予条件之一。

2)创新学分可申请转换为公共选修课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3)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成果仅限用一次。

 

附件:

1.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绍学院元培〔2017〕53号).doc

2.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最新).doc

3 附件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创新学分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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