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老师 首页 > 教学运行 > 老师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12日 10:44  点击:[]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确保课程顺利开展,现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填报实践教学计划安排

(一)填报范围

2023年秋季学期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二)填报程序及要求

1.教务处提供《2023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清单》附件1

2.教研室安排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报。具体操作步骤:教务系统—实践教学—实践计划填报—添加—依次填入准确信息—保存无误后提交

3.分院负责对教师填报的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进行审核审核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填报计划安排表课程数与课程清单一致性,确保填报无遗漏课程、教学环节冲突

2注意填报计划安排的实践类型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一致性;

3)注意同一课程平行班间安排的一致性,不因指导教师不同导致平行班间安排不一致;

4)注意集中性、半集中性实践1学分对应的指导天数、学时、指导人数等要求;

 

二、开展实践教学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意见》绍学院元培﹝202054号文件(附件2),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教学计划安排填报后,各分院必须严格按照既定安排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授课,如有变动,必须提前2周做好相关报备工作。

2.做好实践工作安全管理。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实践安全教育工作,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在实践前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与实践单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实时追踪学生实践教学状况,及时排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实践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3.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各专业学生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活动(除毕业设计(论文))需通过“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http://www.xybsyw.com)实施全过程管理。

4.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必须通过 OA 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做好外出实践的审批,同时制订完整的实施计划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备案。

5. 对于申请分散性实践的学生,需在实习开始前 2 周,填写《学生分散性实习(设计)申请表》(附件3),经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分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且签订《学生分散性实践安全协议》(附件4)后方可进行。

 

 

教务处

2023912

 通知附件.zip 

  • 附件【通知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制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23年秋季学期第一次教学秘书会议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 浙江省教育厅 |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您是本网站的第6362153位访问者|技术支持:海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