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2023年秋季学期校历和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第17-18周为期末考试周。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按照校历,2024年1月8-16日(17-18周)为期末集中考试时间。
2.考试时间段的具体安排要求:每场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晚上18:30-20:30。
3.各分院对课程(班级)的考核安排要均衡、合理,避免出现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或较早提前考核完毕的现象。
二、编排安排
1.跨分院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专业课、校选修课、实践实验类课程考试由各开课分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以及地点。
2.各分院于12月11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系统排考工作,届时系统排考功能将自行关闭。考试安排一经排定,若无特殊原因不得修改。
3.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教室优先用于公共课排考。
三、考试安排
1.线上考试
①各开课分院若有课程申请线上考试,可于12月11日前上交线上考试申请表(附件一),经教务处审批后实行。
2.试卷命题:
试卷命题应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163号)的要求,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试卷检查评估表》,严把命题的质量与规范,做好命题及审核工作。
3.纸卷印制:
①送印时间:对于跨分院开设的课程,考核试卷应于12月18日前送文印室印制;所有课程考核试卷要求在12月20日前送至文印室;若是考试周前考试的课程,请根据考试安排情况在考前两周送文印室印制,违反相关要求学院将进行通报处理。
②送印要求:送印材料包括A、B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审核表》。
③试卷模版从附件中下载。
④试卷印制完成后及时领取,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4.监考教师安排
期末课程考核的监考教师由各开课分院自行安排;选课学生多的课程由开课分院提供主考教师,学生所在分院按要求提供监考教师。
四、评(阅)卷与成绩管理
1.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教学小结》,对期末考核成绩和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质量分析。
2.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的平时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以及课程总评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课程考核相关材料交开课分院归档(归档要求详见附件)。各分院应于截止时间内进行成绩录入情况的核查以及归档材料的接收、审核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教师。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开放至2024年1月30日下午16点。
3.期末考核成绩低于50分的,课程总评成绩为不合格,期末成绩即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提前组织部署期末考试工作,强调要求,明确责任,按《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163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强调试卷命题审核、监考职责、阅卷、成绩评定以及试卷管理等相关要求;积极引导课程组、任课教师探索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有效推进非标准答案考试,探索相关机制保证课程考核的效度和信度。
2.各分院要做好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申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做到认真复习、诚信迎考。
3.各分院要加强期末巡考力度,明确巡考工作要求,在每场考试前组织考务培训会议。要根据考场情况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监考。
4.学生申请缓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并执行,要求在考前3天办理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5.对于本学期提前结束的课程,请在课程结束一周后尽早完成课程期末考试。
6.各任课教师应做好课程考核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将期末试卷、记分册、课程考核命题质量评价与审核表等课程考核资料,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及时提交给资料归档学院。线上考试资料应当完整可查,不能转换成纸质材料保存的应当刻录成光盘等非易失性手段保存归档。
7.本次期末考试将启用学院标准化考场,做到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要求监考人员和考生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相关要求。
附件: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