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现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证书清点、领取和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证书发放不出意外,各分院须指派专人负责毕业(学位)证书的清点、领取和发放工作。
二、清点和领取证书安排
时间 |
地点 |
分院 |
6月6日13:30 |
图书馆731 |
经济管理分院、语言文学分院 |
6月6日14:30 |
医药与健康分院、梁柏台法学院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
6月6日15:00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 |
各分院完成证书清点工作后,将证书带回,由专人保管。
三、发放证书
各分院必须妥善保管证书,并于毕业典礼结束后,按照分院规定当面发放给学生,并要求学生签收。
四、其他要求
1.若有学生离校手续未完成,请各分院暂时保管该批学生证书,并待其离校手续完成后发放给学生。
2.请各分院务必严肃认真对待毕业生证书清点、领取和发放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教务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