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考试中心工作部署,我校被列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承担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工作。为保障本考点考试安全有序开展,现需从各学院抽调部分教职员工担任监考教师,具体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2025年12月20日(周六) |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2025年12月21日(周日) |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二、监考教师落实要求
1.原则上学院在职在编教师须承担本次监考、考务任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予更换。
2.无近亲属参加本次研考且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
3.监考教师须参加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
4.所有承担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任务的教师,须于考前参加线下纪律和业务培训。线下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名额分配
序号 | 分院 | 监考人数 |
12月21日上午 | 12月21日下午 | 12月22日上午 | 12月22日下午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3 | 13 | 10 | 8 |
2 | 语言与文化学院 | 25 | 25 | 20 | 16 |
3 | 医药与健康学院 | 10 | 10 | 7 | 6 |
4 | 人工智能学院(低空技术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0 | 10 | 8 | 6 |
5 |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 9 | 9 | 7 | 6 |
6 |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 | 13 | 13 | 10 | 8 |
7 | 梁柏台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8 | 6 | 5 |
8 | 公共教育学院 | 8 | 8 | 6 | 5 |
合计 | 96 | 96 | 74 | 60 |
四、其它要求
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我校承担的一项重要教育考试工作,考试面向我校学生及部分社会考生,希望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并按学校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考试相关工作,尤其是监考人员的安排工作。监考老师以学院为单位进行选拔,监考人数按照各学院教职工数的相应比例进行落实。
2.教务处汇总排定监考后,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手册》将会提前送至各学院,请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工作手册》中的内容,熟悉工作程序,认真完成本项工作。
3.各教学单位请按照附件表格要求,于12月4日前将表格电子稿通过钉钉文件反馈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附: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分院监考教师安排反馈表.xls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