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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排考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02日 09:3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和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第18-19周为期末考试周。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排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采用教务系统排考,期末考试周排考工作将于12月1日正式启动,各开课学院应于12月11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系统排考工作,届时系统排考功能将自行关闭。考试安排一经排定,若无特殊原因不得修改。

2.各时间点具体安排如下:

12月4日-12月11日

各开课学院落实期末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老师

各学生学院提供公共课监考老师名单给开课学院

12月17日前

各开课学院将考试安排表反馈至教务处

12月22日前

公共课开课学院完成课程期末考试命题及命题质量审核工作,并及时送印考试用卷。

12月24日前

开课学院完成本学期所有课程期末考试命题及命题质量审核工作,并及时送印考试用卷。

二、排考要求

1.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见附件1),开课学院落实考试地点,学生学院根据要求提供监考老师;专业课、校选修课、实践实验类课程考试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考试时间以及地点;不在系统排考的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提前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并于考前两周通知学生及学生学院。

2.18-19周为集中期末考试周,系统排考采用集中排考模式,考试时间段安排要求: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晚上18:30-20:30。

3.17周前结课的课程可在期末考试周前安排考试,专业课、公共选修课由开课学院提前安排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考前及时通知学生;跨学院专业课由开课学院考前2周告知学生学院考试信息。

4.各学院须统筹安排,在排考中要注意各班考试时间安排是否均衡、合理,合理考虑期末复习压力和教学资源统筹,避免出现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提前组织部署期末考试工作,强调要求,明确责任,按《绍兴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强调试卷命题审核、监考职责、阅卷、成绩评定以及试卷管理等相关要求;积极引导课程组、任课教师探索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有效推进非标准答案考试,探索相关机制保证课程考核的效度和信度。

2.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申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证需有考生照片)参加考试,做到认真复习、诚信迎考。

请各学院严格落实期末考试的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环节工作质量。

附件:  1.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课程系统排考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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