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第17周将进行期末考试。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日至1月8日。
二、考试安排
1.试卷命题:
试卷命题应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163号)的要求,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试卷检查评估表》,严把命题的质量与规范,做好命题及审核工作。
2.纸卷印制:
①送印时间:所有课程考核试卷要求在12月15日前送至文印室。
②送印要求:送印材料包括A、B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审核表》。
③试卷模版从附件中下载。
④试卷印制完成后及时领取,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3.监考教师安排
期末课程考核的监考教师由各开课分院自行安排;选课学生多的课程由开课分院提供主考教师,学生所在分院按要求提供监考教师。
三、评(阅)卷与成绩管理
1.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教学小结》,对期末考核成绩和课程教学情况进行质量分析。
2.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任课教师在本门课程期末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的平时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以及课程总评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课程考核相关材料交开课分院归档(归档要求详见附件)。各分院应于截止时间内进行成绩录入情况的核查以及归档材料的接收、审核工作并及时反馈相关教师。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开放至1月21日下午16点。
3.期末考核成绩低于50分的,课程总评成绩为不合格,期末成绩即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
四、补(缓)考安排
1.专业课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由各分院自行安排;选课学生多的课程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周末,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五、工作要求
1.各分院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考务办公室,按时按要求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2.各分院要做好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申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做到认真复习、诚信迎考。
3.各分院要加强期末巡考力度,明确巡考工作要求,在每场考试前组织考务培训会议。要根据考场情况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监考。
4.学生申请缓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并执行,要求在考前3天办理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5.根据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求考试座位数和考生人数的比例满足1.5及以上,保障学生隔位就座。
6.对于本学期提前结束的课程,请在课程结束一周后尽早完成课程期末考试。
7.本次期末考试将启用学院标准化考场,做到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要求监考人员和考生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相关要求。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