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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24日 11:09  点击:[]

各部门、分院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及时反映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的课程情况,推进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全校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开展产教融合情况等。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问题及困难等。包括主要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学生转专业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九)报告标题形式。报告标题统一为: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编制要求

数据要求

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统计(2022.1.1-2022.12.31),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应按照学年统计(2022.9.1-2023.8.31)

格式要求

1.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2.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3.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4.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5.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6.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7.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三、编制分工

(一)各职能部门根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总报告基本要求及任务分解”(见附件1),由责任部门牵头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应分块内容;同时负责统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支撑数据(见附件2-1、2),撰写相关分析说明。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统计数据或撰写报告的,由责任部门负责统筹,协助部门主动配合,务必确保编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级分院负责撰写一至二个能代表分院特色的专业,主要描述专业概况、突出特色优势。500字以内。

(三)教务处根据职能部门、二级分院提交的材料,编制《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2022-2023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统筹布置把关,在全面反映情况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着重阐述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展现教学改革等各条线的亮点、成就和经验;要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向社会公众展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状况,并据此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应注重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的情况,注重反映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二)落实专人按时完成工作。

为及时、高效完成该项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时间统筹,把每一项工作落实给专人负责并指定统稿人。职能部门分块撰写的内容及数据材料、二级分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请于10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稿请通过浙政钉的形式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马为,电话:758633。

附件: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总报告基本要求及任务分解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分部门)

3.2022-2023 学年支撑数据表(空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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