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9年度大学生摄影竞赛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七十周年,做好省市级大学生摄影竞赛优秀作品的选拔,引导我院大学生提高摄影专业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摄影创新意识和能力,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举办我院2019年度大学生摄影竞赛。
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赛主题
摄影竞赛主题——“视界-我和我的祖国”。作品内容要求反映祖国大好河山、城乡发展、经济建设、生态环境、精神文明、幸福生活等方面。
二、参赛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
三、征稿规则
1.参赛作品应紧扣本次比赛主题,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2.竞赛分艺术摄影、纪实摄影、商业摄影等三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不同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2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3.本届竞赛以组照为主,也接受单幅作品,但更鼓励组照。纪实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艺术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商业类组照作品每件限4幅。组照需要提前组合成一幅画面后参赛(非组合成一幅画面的作品一律视为单幅作品,作品幅数不达标者,统一视为无效作品)。
4.竞赛不接受个人纸质作品投稿,需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电子作品及竞赛报名表。作品照片格式为JPEG,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文件名请使用“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所属班级+参赛类别”)。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指导教师数仅限1位,没有指导教师的作品视为无效,同1位指导教师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10件。
5.参赛作品必须是绍兴市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的原创作品,往届市级以上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次竞赛。作品画面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和边框。纪实类作品要求真实性,除裁剪和适度的影调、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6.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7.院赛征集作品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预期不再接收。
8.送稿电子邮箱及联系方式:竞赛办公室设在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竞赛项目负责人:王铮铮(电话:13758519726,作品提交作品邮箱:896696536@qq.com )
教务处
2019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