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绍兴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为营造严肃认真、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现就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强调以下事项,望各学院依照本通知要求,切实落实相关工作。
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考试工作的纪律要求,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1.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绍兴理工学院监考工作规程》《绍兴理工学院考场规则》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在监考、考务等各项工作中的纪律意识。
2.加强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以及考试诚信教育工作。各学院需注重考试氛围的营造,组织召开考风考纪主题班会,再次强调考试纪律的严肃性以及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学生携带必要的考试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认真复习,诚信迎考。
二、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考务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的考试工作。考前应召开任课教师会议,组织学习考试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循《绍兴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同时,要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秉持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与督查,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1.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对考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与指导。
(2)在每场考试前,召开考务工作培训会议,明确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的工作职责与纪律要求,确保其能够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3)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考工作。
(4)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
(5)及时传达学校关于考试工作的各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6)开课学院应制定完善的课程线上考试方案,并将线上考试方案(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平台、考试要求等)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每位考生都清楚知晓考试要求。
2. 巡考人员工作职责
(1)检查考场准备工作及考试组织情况;
(2)检查试卷安全、保管和交接情况;
(3)检查考场考试纪律和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4)检查考场考风考纪执行情况、考生违纪作弊处理情况;
(5)监督、检查试卷回收、清点、交接、保管情况。
三、设立考务办公室
各学院应当设立考务办公室,按照要求完成期末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考务办公室的考务人员可由教学秘书、辅导员等教职工组成。
考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课程考试安排、试卷送印与领取等工作,确保考生人数等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2)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障试卷存放期间的安全。
(3)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做好监考教师的通知工作,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巡考人员并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通知工作。
(4)做好学生课程考试的通知工作,提醒考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5)做好每场考试前考生名单、监考教师监考工作规程、笔、试卷袋等考务用品放置的准备工作。
(6)做好考试当天监考教师试卷领用、考试工作人员签到等工作。
(7)做好试卷排序检查、数量清点和交接工作,试卷交接需签字登记,做到有据可查。
四、监考教师要求
监考教师应切实履行监考职责,严格维护考试纪律。每次监考时,必须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前往考务办公室报到,参加考务会议,领取考务用品、试卷等相关材料,并依照《绍兴理工学院监考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课程考试安排一经确定,监考教师的安排若未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在落实监考教师时须做好监考教师资质审查工作,要求监考教师为专任教师,可适当请行政兼课人员承担监考工作。
2.考试工作中相关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如考务证、巡考证、监考证等,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
3.做好学生课程考试缓考的申请工作。学生申请缓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并执行,要求在考前3天办理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格外重视每场考试前的考务会议,强化巡考力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各学院应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引领,以优良教风带动考风,以端正考风促进学风,营造学院内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的期末考试氛围。
附:各学院考务办公室一览表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考务办公室一览表 |
学 院 | 考务办公室 |
纺织服装与设计学院 | 教学楼6-211 |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 | 教学楼8-402B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学楼1-408 |
人工智能学院 | 教学楼14-205 |
医药与健康学院 | 教学楼10-113 |
语言与文化学院 | 教学楼4-402 |
马克思主义学院、梁柏台法学院 | 教学楼3-101 |
公共教育学院 | 教学楼1-307/1-303 |
附件:
4.关于加强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zip
1.《绍兴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2.绍兴理工学院监考工作规程
3.绍兴理工学院考场规则
4.绍兴理工学院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