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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优秀教务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年03月10日 08:58  点击:[]

院(部门):

为鼓励教务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教务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为教学活动良性运行提供保证,根据《绍兴理工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绍理工办发〔2025〕2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优秀教务员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过程严格按照《绍兴理工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试行)》(绍理工办发〔2025〕2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学校从事教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且在工作中无明显失误或违规现象。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能高效、出色履行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4.善于思考总结,能结合具体工作积极开展教务管理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成效显著。

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评价。

6.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教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评选名额

优秀教务员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教务员总数的20%以内。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教务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并组织填写《2025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表》报教务处(含相关支撑材料)。部门教务员人数3人以下的可推1人,3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

2.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结合工作表现实际,对照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讨论评审,确定优秀名单。

3.公示及发文。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发文公布。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优秀教务员”称号的教务员予以表彰和奖励。所获荣誉记入个人档案,并依据《绍兴理工学院其他收入发放管理办法》发放奖金。

、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动员、择优推荐,于20263月20日前填写《2025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表》(附件1)、《2025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交教务处李静怡老师处(图书馆705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优秀教务员推荐表.docx

 附件2:2025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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