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课程组: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0〕15 号),为保障“互联网+教学”课程完成本学期建设任务,加强课程持续改进,提高课程建设质量,请认定结果为“B”以上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实际,结合“互联网+教学”课程建设要求,制订“互联网+教学”课程实施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1. 2020年春季学期“互联网+教学”课程(认定结果为B及以上);
2. 2021年秋季学期“互联网+教学”课程本学期开课课程;
二、工作要求
1. 课程组撰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至课程所属分院;
2. 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注重课程实施方案的编写质量,组织对课程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填写分院审核意见;
3. 学院将根据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组织分院、督导进行跟踪检查及评定,并结合本学期课程“学评教”情况,确定是否上浮工作量。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1年4月2日前将分院审核后的课程实施方案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同步将电子稿发送至875411109@qq.com。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83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
附件2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教学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