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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07日 15:06  点击:[]

各部门、分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 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3〕3 号),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格; 如已获准立项, 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选题及申报要求

1.2023 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 5),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指南“综合类”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重点课题。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题组成员不时参加 2 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 ;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课题研究。

2.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 本次发布专项课题的立项,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 6) 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 向。

(2)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均有经费资助。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准立项之日起。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 2 项以上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3.推荐名额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我院限推荐3项,专项课题限推荐2项。

三、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 作,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 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 1 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 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消。

立项评审

1.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2.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浙江省等教育学会秘书处会同超星集团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选出重点课题 20 项,每项资助20000元;课题40项,每项资助10000元,在课题完成并验收通过后 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账户。

材料报送

1.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3 年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1)或“智慧教育与教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 2),以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 3)。

2.部门、分院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 4) 并加盖后,同《立项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 孟世佳 联系电话:758683

3.课题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 2023年4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 报书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

3.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4. 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5.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 2023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选题

6. “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

  • 附件【通知附件1-6.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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