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要求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6〕263号)关于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结余经费清理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学院将开展对已通过验收的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的结余经费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截止2017年6月30日,已通过验收并还有结余经费的各级各类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学改革、教学成果奖等教学内涵建设项目。
二、清理办法
项目结余经费实行分类清理的办法:
1.各级专业建设项目、学科建设项目的结余经费收回学院;
2.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结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3.属于清理对象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结余经费开支工作,项目经费须用于本项目的后续研究,到期未开支的结余经费由学院收回。经费结余6000元以上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报经费使用计划。
4.项目负责人已调离本单位的,原则上结余经费收回学院。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通知到每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结余经费开支工作。
2.项目经费报销执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6〕263号)及计划财务处相关经费报销相关规定。每项项目经费余额以计划财务处数据为准。
附件:
1. 经费收回学院的各级专业建设项目、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xls
2. 其他各级各类已通过验收教学内涵建设项目汇总表.xls
教务处 计划财务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