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根据2016年度校历和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第18-19周将进行期末考试。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按照校历,2017年6月19日至6月30日(第18-19周)为期末集中考试时间。
2.考试时间段的具体安排要求:每场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9:00-21:00。
3.公选课课程应在5月22日前,将课程考核安排表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备案,并在6月9日前将所有公选课课程成绩录入系统。
4.各系对课程(班级)的考核安排要均衡、合理,避免出现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或较早提前考核完毕的现象,原则上每个班级每天只能安排一门课程。
二、编排安排
1.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专业课考试由各开课系负责安排考试时间,由学生所在系落实考试地点。
2.有跟班重修课程,由开课系(部)告知学生所在系考试时间和跟班学生人数,以便准确安排考场座位数。学生所在系通知到跟班重修学生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如学生重修课程考核与正常期末考核时间冲突,可申请缓考。
3.各系要核对并填写《2016-2017学年02学期期末考核安排表》,于6月5日前将表格上报质量管理科王老师,邮箱:366302042@qq.com,联系电话:88348683。
4.每个考场原则上都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里(见附件)。教室的借用请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操作。
5.每考场一般以自然行政班为单位,每考场人数不超过50人,主考老师一般不参与本场监考,但应安排其负责本场的巡考。
6.实行全院监考教师交叉监考,要求交叉系部做好监考教师任务安排工作,由教师所在系部进行监考任务安排和通知。
三、试卷命题、印制与送发
1.试卷命题应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绍学院元培[2009]145号)的要求,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试卷检查评估表》,严把命题的质量与规范,做好命题及审核工作。
2.纸卷印制:
①送印时间:公共课试卷于6月1日前送文印室印制;所有课程考试试卷要求在6月5日前送至文印室;若是第十八周前考试的课程,请根据考试安排情况在考前两周送文印室印制,违反相关要求学院将进行通报处理。
②送印要求:送印材料包括A、B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考核命题质量分析和审核表》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情况统计分析表》。
3.试卷模版从附件中下载。
4.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印制完成后及时领取,并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四、评(阅)卷与成绩管理
1.评(阅)卷、成绩评定、成绩输入系统、相关材料上交等工作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5天内完成;量大的公共类课程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分层教学课程的评(阅)卷由课程阅卷小组定时、定点,以流水作业方式进行。
3.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系(部)应于考后一周内进行成绩录入情况的核查并及时反馈相关教师。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开放至7月7日中午12点。
五、补(缓)考安排
1.专业课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由各系自行安排;公共课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周末,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六、工作要求
1.各系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考务办公室,按时按要求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并将相关信息报教务处备案。
2.各系要做好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申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和考试作弊后果的严重性。要求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做到认真复习、诚信迎考。
3.各系要加强期末巡考力度,明确巡考工作要求,在每场考试前组织考务培训会议。要根据考场情况选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监考,各系还应安排流动监考人员,原则上,每5个考场安排一名流动监考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4.学生申请缓考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并执行,要求在考前3天办理并完成相关的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缺考者,按旷考处理。
5.本次期末考试将启用学院标准化考场,做到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要求监考人员和考生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相关要求。
附件:
1.2016-2017学年0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条例》(绍学院元培〔2015〕72号)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期末考试情况统计表
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考核命题质量分析和审核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情况统计分析表》
5.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成绩录入步骤和注意事项
6.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试卷检查评估表
7.试卷模板
8.标准化考场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