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为做好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运行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财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信息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设计学类和纺织类的2016级学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所在系
| 专业(类)
| 分流后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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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系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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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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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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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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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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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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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类
| 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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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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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系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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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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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 信息工程类
| 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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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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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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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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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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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系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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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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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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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艺术设计系
| 设计学类
| 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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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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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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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类
| 纺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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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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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流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度;
2.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
3.坚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合理调配教学资源。
三、分流工作程序
1.各系根据学院要求、专业教育特点以及本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计划。计划包含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工作程序、具体工作安排、进度等事项。于4月7日前,各系将本系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计划报备教务处。
2.各系公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做好专业分流宣讲咨询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宣传、介绍会,使每位学生均能知晓分流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等,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系确定分流名单后在系网站上公示3天,并于4月17日前将本系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4.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好学生分流操作。
各系应高度重视2016级大类分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2.《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