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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00:00  点击:[]

各相关系:为做好2016级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保证下学期教学运行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分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对象

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财会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信息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设计学类和纺织类的2016级学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所在系

专业(类)

分流后专业

人文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传播学

经济管理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财会类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外国语系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翻译

信息工程系

信息工程类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建筑工程系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

机械与电子系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自动化

服装与艺术设计系

设计学类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纺织类

纺织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二、分流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增强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度;

2.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

3.坚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合理调配教学资源。

三、分流工作程序

1.各系根据学院要求、专业教育特点以及本系实际情况,制定本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计划。计划包含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工作程序、具体工作安排、进度等事项。于4月7日前,各系将本系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计划报备教务处。

2.各系公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并做好专业分流宣讲咨询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宣传、介绍会,使每位学生均能知晓分流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基本要求等,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3.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各系确定分流名单后在系网站上公示3天,并于4月17日前将本系专业分流结果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4.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好学生分流操作。

各系应高度重视2016级大类分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2.《2016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信息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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