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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南区部分楼宇更名的通知

2017年02月15日 00:00  点击:[]

各系、各部门:

为方便全院师生更为直观的辨认教学用房分布情况,经学院2016年第28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理工实验楼、理工教学楼、生化综合楼等楼宇进行重新命名,具体更名情况如下:

原【理工实验楼1】更名为【教学楼7】;

原【理工实验楼2】更名为【教学楼8】;

原【理工实验楼3】更名为【教学楼9】;

原【理工教学楼1】更名为【教学楼10】;

原【生化综合楼1】更名为【教学楼11】;

原【生化综合楼2】更名为【教学楼12】。

教务处

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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