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6〕108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6〕109号)等相关规定,李佳等207名2016级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系核实,教务处审核决定同意李佳等193名学生转专业,现将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从公示之日起算。如有问题请联系张老师(电话:88345053,办公室:图书馆735)。
同意转专业最终学生名单将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拟同意2016级第一次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