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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并落实2017-2018学年02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7年11月23日 00:00  点击:[]

各分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17-2018学年02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至12月14日(第13周周四)结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说明如下:

、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关系学院整个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各分院及相关部门、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教务任务落实完毕后,不得随意调整。

(一) 时间安排

1.128前各开课分院完成教学任务(含实验实践课程)的落实和教材征订工作;

2.127前将课程停开上报表和选课课程上报表经分院院长(或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3.1214前各分院完成系统内任务落实和教材信息的录入,并将落实情况表和教材征订汇总表经分院院长(或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

(二) 公共选修课安排

2017-2018学年02学期公共选修课仍采用模块课程和一般课程的方式开课(见附件2),鼓励各系部新增公共选修课模块,新增的课程请于11月30日之前报教务处审核;各分院教学秘书通知本分院下学期开课的任课老师(秋季课程),务必于127日之前进系统进行申请,申请时请老师务必仔细阅读《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附件3),严格按要求操作。

(三)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要求:

(1)主讲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原则上不允许上课,确有需要聘请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授课的,应按照学院有关主辅讲制有关规定,填写表格(见附件4),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2)行政人员兼课须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行政人员兼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经人事科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其所授课程必须符合其本人学科背景;

(3)外聘教师须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外聘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执行,其所授课程必须符合其本人学科背景。

2.落实要求:

(1)教务处负责将2017-2018学年02学期的教学任务下达到各分院,各分院负责将教学任务落实到教师,并负责做好相关的教材征订工作。

(2)各分院在落实过程中应考虑各类课程的不同性质进行合理教学组班,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既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又要兼顾办学效益。

(3)各分院将落实情况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全部任务——按教学班——已落实任务输出),导出的任务书在“教师姓名”后面加两列“教师性质”和“学科背景”进行填写,任务书需经分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各分院教学任务落实情况。公共课教学任务由教务处负责排课,专业课教学任务由各分院负责排课。

1. 2017-2018学年02学期停开课程上报表

2. 2017-2018学年02学期公共选修课任务一览表

3. 公共选修课网上申报要求和操作步骤

4. 非主讲教师主讲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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