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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02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2017年11月23日 00:00  点击:[]

各分院:

根据《关于下达并落实2017-2018学年第02学期教学计划任务的通知

》要求,2017-2018学年第02学期春季教材征订工作与教学任务落实同步开展,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与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

(二)选优原则:要选用优秀的教材,在适用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行业编教材、校本教材的顺序逐级依次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作为国家重点规划教材,列为相关课程首选教材。

(三)更新原则: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要求理工类、经法类、农林医药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50%以上,要求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使用近三年出版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100%。

(四)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教材。

(五)稳定原则:基础课、技术基础课教材选定后,原则上应稳定使用2-3届。

二、征订要求:

1.为规范教材选用程序,提高教材选用的质量,要求使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其中开课课程教材涉及到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的,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1);如不选用,分院要严格审核,并有详细的说明,理由必须充分,具体情况请填写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并上报组织部。

2.一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征订一种教材,当学期原则上只允许征订当学期教材,不允许将下学期教材提前征订。

3.所有课程教材选用都必须由任课老师或教研室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附件2),并经分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方可使用。

4.公共选修课视同正常课程,应有专门教材(可以自编),但原则上只允许选择单本形式的教材,不允许选择多本一套形式的教材。

三、征订程序:

1.任课老师初选教材,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明确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别(含出版年份)、ISBN号、教材级别等信息,

2.分院院长审核后签字盖章;

3.各分院将各门课程教材征订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 系统于教学任务下达、落实结束后关闭12月14日。结束后,请各分院以开课学院为单位,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导出后按照附件4格式保留相关字段)并汇总公共课和专业课教材(涉及到其他分院开的课程,一律由开课分院下任务、录教材,由开课分院导出、打印)核对无误后将电子稿发送到446829003@qq.com,将纸质稿(一式两份)经分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教学任务下达、落实结束后三天内上交到教务处教务科(图书馆735)。

5.公共选修课教材征订工作由开课系部负责落实,与其他教材征订一起申报、审核、录入,并在学生选课结束后的三天内由开课分院把本分院选了教材的学生名单导出、汇总后,将电子稿发送到446829003@qq.com,将纸质稿(一式两份)经分院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图书馆735)。

6.教务处汇总全校各分院教材征订信息,制定学期教材征订计划,组织采购。

四、注意事项:

1.为确保后续教材使用情况统计及工作反馈,请务必保证上交的附件4中的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ISBN号、出版时间、数量等项信息的完整无误。特别强调在“获奖情况”一栏中填好教材级别。

2.教材名称一律不加书名号,出版社一律从系统中选择,ISBN号一般应为13位,ISBN号中间不添加间隔号。

3.对于连续几个学期开设的课程,如果以前已经征订过相关教材,请勿重复征订。要保证修读学生数量与所选课程教材数量的一致,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4. 为便于统一汇总,务必保证同一班级的名称(使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班级名称)、同一教材的信息一致。

5. 不详之处,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8345053(陈)。

请各分院务必重视教材征订工作,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一次性征订好下学期所需教材。

附件1:高教社已出版教材(马工程)目录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材使用申报表

附件3:2017学年02学期教学任务教材上报汇总表

附件4:2018春教材目录

教务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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