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鼓励教务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教务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为教学活动良性运行提供保证,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绍学院元培﹝2024﹞2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务员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过程严格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优秀教务员评选办法》(绍学院元培﹝2024﹞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学教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在学院从事教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且在工作中无明显失误或违规现象。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学院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能高效、出色履行教务管理岗位职责。
4.善于思考总结,能结合具体工作积极开展教务管理改革研究和实践探索,成果成效显著。
5.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评价。
6.恪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能够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教务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评选名额
优秀教务员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教务员总数的20%以内。上一年度获评的老师原则上不再参与当年度评选。
四、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相关部门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教务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并组织填写《2024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表》报教务处(含相关支撑材料)。部门教务员人数3人以下的可推荐1人,3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
2.教务处组织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推荐材料,结合工作表现实际,对照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审,并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3.公示及发文。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发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
请各分院(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动员、择优推荐,于2025年3月14日前填写《2024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表》(附件1)、《2024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所有材料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交教务处李静怡老师处(图书馆705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优秀教务员推荐表.docx
附件2:2024年度优秀教务员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