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经分院初审、教务处复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研究,童方静毕业、学位资格已确定,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8月16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广大师生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8348683。
附 童方静毕业、学位情况公示.xls
教务处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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