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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8日 15:09  点击:[]


分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绍学院元培〔2015162号),请各分院组织做好2019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1. 各分院务必于20181020日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全体2019届毕业生解读《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见附件1),充分做好宣讲工作,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替代申报。

2. 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科研作品类别、要求详见暂行办法。

3. 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2次开展,分别为毕业当学年的每学期初。

毕业当学年前创作的科研作品限在秋季学期期初申请,逾期不受理;毕业当学年创作的科研作品可在春季学期初申请。

各分院必须20181110201941分别将秋季春季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受理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

4. 确定同意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相关信息一同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成功替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一为科研作品替代指导教师建议统一为分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负责人。

  

  

附件:

 1.绍学院元培〔2015〕162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pdf 

2.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学生填写).doc

 3.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受理及成绩评定表(分院填写).doc

 4.科研作品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及受理结果汇总表(分院填写).xls

 

教务处

201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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