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其在组织实施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保障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基层教学组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分院基层教学组织
二、考核依据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78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加强教研活动的若干规定》(绍学院元培〔2020〕11 号)
三、考核方式
1.参加考核的基层教学组织须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分院根据学院相关文件对分院所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同时,分院应做好考核工作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3.分院应对考核结果为合格、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负责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支持。
3.各分院请在10月20日前将《分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马为。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加强教研活动的若干规定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表
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考核结果汇总表
5.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汇总
教务处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