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1〕1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1〕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学院内推荐评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12月2日前将评选资料报教务处,联系人:马为。联系电话:758633
附件:
1.关于评选浙江省本科院校首批榜样教务处长及优秀教务人员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独立学院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