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和《绍兴市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课程育人导向,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课程育人中的主体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课程思政教学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深入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政教育功能,精心设计教学内容,面向智慧教育的新需求,深入探讨教学改革与创新、培育教学示范,探索课程教学与课程育人相统一、“课程思政”与专业能力提升相统一的新方法、新途径。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效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构建“三全育人”的大思政新格局。
二、活动对象
全院教师,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团队总人数不超过4人。已在省级及以上或绍兴市“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案例不在本次比赛推荐范围。
三、评选要求
1.教学案例要强化正确政治方向,有明确的“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突出价值引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
2.要充分挖掘提炼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承载的思政功能,可结合绍兴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及物产资源等方面的区域特色,与绍兴发展实践相结合,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科学安排思政教育内容,促进课程教学的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有机结合,课程育人成效显著。
3.体现OBE的教育理念,案例设计完整规范,契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课堂教学方法灵活,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果,体现课程教学目标的创新性、高阶性、价值性和引领性、教学的挑战性和评价方式的科学性和多元化,教学目标与考核评价目标的一致、高效。
4.教学案例要坚持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犯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评教师和所在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选安排
各分院组织遴选,推荐3—5个案例参与征集评选,参加评选课程须为非思政类课程。各分院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推荐材料于2022年10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定一、二、三等奖,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送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选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各分院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深化课程思政工作的重要载体,纳入部门推进课程思政工作的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动员,建立校内筛选机制,认真做好案例推荐报送工作。
联系人:马为 联系电话:88348633
附件:
1.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推荐汇总表
2.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结构
3.学院“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材料要求及评分细则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