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提高我院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在9-10周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教学观摩课观摩交流内容分为理论课教学观摩、实验(实践)课教学观摩。本次教学观摩课活动由开展“互联网+”教学课程、各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组成。
二、教学观摩课流程
1.主讲教师上课;
2.分院组织听课教师进行听评课交流研讨。
三、活动要求
1.11月6日之前,各分院将主讲教师名单及观摩课安排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附件1)。每分院至少安排5场次教学观摩活动。教务处将向全院公布教学观摩活动安排。
2. 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教师,各分院组织的观摩课活动中,所属分院教师原则上要求全体参与。各分院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参加3场及以上教学观摩活动。鼓励教师跨分院参加活动。
3. 教学观摩课主讲教师所在部门须做好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围绕教学观摩课开展相关教研活动。各分院须做好观摩活动记录及总结,统计活动参与情况。
4.参加观摩课的师生应于开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在观摩时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参加课后交流。
5.11月30日前,各分院将教学观摩课活动的总结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6.教学观摩课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观摩活动主讲教师推荐安排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